标称吨位不是本次工况的起重量
吊车名称中的吨位只表示某些规定条件下的能力,不能用“货重乘一个系数”直接选车。应确认实际型号、臂架组合、配重、支腿或履带状态、作业区域、幅度、高度和相应限制,并覆盖从起吊到落位的全过程。
制造商的筛选工具有助于找到候选设备,详细规划还需要检查几何、能力、支承反力和地面条件。
载荷表按四个步骤核对
| 步骤 | 核对动作 |
|---|---|
| 识别设备 | 确认实际型号、配置与有效技术文件 |
| 固定工况 | 核对臂长、配重、支承状态与作业区域 |
| 确定最不利位置 | 检查全过程幅度、高度及障碍 |
| 统一载荷口径 | 依据表注处理货物、吊具、吊钩等质量 |
幅度通常按相应设备文件规定的回转中心与载荷位置确定,不能用车身边缘到货物的距离替代。原稿“向下取整”与其举例相互矛盾,应删除该表述。不得向更小幅度取值以获得更大能力;中间工况按制造商规定处理,未经允许不自行插值。
吊钩和吊具不能重复或漏计
有的表格和说明以总悬挂载荷为口径,有的明确列出需要扣除的附件。应依该机文件统一比较口径,再逐项处理吊钩、索具、平衡梁等,不能仅凭一句“含钩”或“不含钩”形成通用扣减口诀。
将实际计算载荷、对应表值、已计入或扣除的附件分别记录,可避免在货物质量里加一次、在能力里又减一次,或两边都遗漏。
使用率不能替代其他条件
原稿把85%当作所有吊装的统一安全红线,缺少适用依据。本篇不沿用该规则。即使某一负荷比例较低,地基、侧向受力、风况、吊点及人员组织不满足时仍不能作业。项目采用的裕度和限制应注明设备文件、适用规范或审核依据。
资料来源与核对范围
资料核对:2026-11-07。这是资料整理日期,法规、标准与设备条件需结合具体项目核对。
- Liebherr:Crane Finder及起重作业规划
制造商工具区分起重量、幅度、高度以及后续详细规划;筛选结果不等于施工方案。
- 英国HSE:起重作业的计划与组织
英国监管机构的作业规划资料;作为技术管理参考,不视为中国或其他国家的直接法律依据。
本文为一般性运输知识。实际要求请结合货物、线路与相关机构的现行规定核实。
